铜陵市出台《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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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永强.铜陵市出台《公墓管理暂行办法》[J].社会福利,2007(11):6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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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永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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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深化公墓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公墓经营行为,日前,铜陵市制定出台了《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设置公益性公墓和公益性骨灰堂,须报市民政部门审批;公墓应当进行统一建设规划,墓型设计应当因地制宜,小型、美观、符合公墓园林化要求,墓区应当建设绿化带和供群众祭奠的场所。销售公墓要依法签订合同,禁止公益性公墓对外经营,经营性墓地的经营者不得跨服务区域推销墓穴,并对公墓实行年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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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墓管理 铜陵市 专项整治活动 公益性 经营行为 民政部门 建设规划 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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