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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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占荣.试论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创新[J].民族论坛,2007(12):5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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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占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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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财经学院科研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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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是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研究2006年重点项目"基于职业规划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编号:11M07001)的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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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济法学已经成为法学专业当中研究生人数最多的学科之一,这种状况的存在,对经济法研究生的教育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创新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模式显得十分必要。经济法专业硕士生的目标定位应当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政治要求,二是能力方面的要求,三是健康的要求。同时,需要一个良好的导师队伍支撑。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应当体现学科的系统性与开放性结合、内容的基础性和前沿性结合、学生的主观要求与客观需求结合等三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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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法学 硕士研究生 培养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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