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约翰·罗默平等主义的正义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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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志刚.论约翰·罗默平等主义的正义理论[J].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7(6):9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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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志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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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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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当代中国城市空间的生产与社会正义”(2011SJB710005),项目负责人:王志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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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世纪90年代以后,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约翰.罗默,试图建构一个平等主义的正义理论框架,旨在为左派的解放斗争提供理论和方向。罗默认为资本主义的不公正之处在于没有提供平等的机会,正义则要求机会平等;社会主义优越于资本主义之处在于它更为平等;平等不仅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更是社会主义所追求的正义目标。罗默的机会平等与个人责任相统一的思想为我国和谐社会建设、弱势群体保护提供了新的视角,但其理论也存在一定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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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分析马克思主义 罗默 正义理论 机会平等 个人责任 民主的市场社会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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