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权缺失问题的民法研究——以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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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孔东菊.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权缺失问题的民法研究——以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为视角[J].广西社会科学,2008(4):9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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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孔东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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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安徽,马鞍山,243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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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权缺失问题严重,从民事立法的角度看,我国关于未成年人监护制度规定的不足是其重要原因。为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完善我国民法关于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规定;另一方面,需要结合我国农村实际,充分发挥居(村)民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规范未成年人委托监护行为,逐步实现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群体化和监护工作职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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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留守儿童 监护权缺失 委托监护 |
文章编号: | 1004-6917(2008)04-0093-05 |
修稿时间: | 2007年10月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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