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榷:追索工伤医疗费裁决先予执行需先经工伤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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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军,孙荣春.商榷:追索工伤医疗费裁决先予执行需先经工伤认定[J].中国劳动,20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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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军 孙荣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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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寿光市劳动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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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追索工伤医疗费裁决先予执行是否需先经工伤认定,实务中有不同看法,本刊第一期刊登的高德健一文,认为追索工伤医疗费裁决先予执行不需先经工伤认定,笔者有不同观点,现提出与大家商榷。劳动者申请裁决先予执行工伤医疗费,应首先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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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争议调解 先予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 担保申请人 具体行政行为 认定 裁决 劳动保障 医疗费 仲裁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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