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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源地位司法应用及法治建设
引用本文:宋才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源地位司法应用及法治建设[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4):1-6+31.
作者姓名:宋才发
作者单位: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视域下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研究”(19ZDA170);
摘    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党和政府对全体人民进行的一种理念教育方式。在新时代新阶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用于司法实践和法治建设全过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实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法文化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具有法律体系的法源地位,是具有普遍意义的法律原则。需要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司法实践的指导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审判机制,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指导性案例的引导。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政救济体系建设。

关 键 词:核心价值观  法源地位  司法应用  案例指导  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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