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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地域景观”的法律保护——以日本为中心的考察
引用本文:李成玲.论“地域景观”的法律保护——以日本为中心的考察[J].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5):89-101+116.
作者姓名:李成玲
作者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行政法视角下的城市空间利益保障机制研究”(18YJC820034);
摘    要:在我国当前的景观立法现状下,囿于景观的公共属性,地域居民超越相邻权的景观保护诉求得不到司法的有效回应。日本的景观诉讼也曾遭遇与我国类似的困境,而国立公寓事件的系列诉讼结合景观保护的地域性,实现了景观行政诉讼中公法一般保护论到个别保护论的突破,以及景观民事诉讼中私法保护论的正式确立。日本学者也在国立公寓事件的契机下大致从权利体系和法秩序两个方向论证了地域空间中景观利益的法律构成,突出了地域景观保护中公私互动以及地域性规则的重要性。中国情境下的地域景观保护可以从空间秩序保障的视角探寻地域居民保护景观的合法权益基础。

关 键 词:地域景观  景观利益  公法保护  私法保护  空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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