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两个错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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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义华.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两个错位[J].社会福利,2014(7):5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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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义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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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淮北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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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自从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下发后,各地相继开展养老机构换发证件工作。在换发许可证时,出现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制度设计出现了两个错位。部门之间制度设计出现错位。按照规定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前置条件必须是建设、消防、卫生、环保等已经完成审查或验收,而办理建设、消防、卫生、环保等审查必须是实体机构,民政部门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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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机构设立 民政部门 前置条件 行政指导 保管不善 建筑要求 竣工验收 质量鉴定 改建项目 周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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