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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法”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当代价值研究——以云南省的珠江上游地区为例
引用本文:魏建功.“民间法”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当代价值研究——以云南省的珠江上游地区为例[J].福建论坛(社科教育版),2009,7(6):18-21.
作者姓名:魏建功
作者单位:曲靖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曲靖,655011
基金项目:云南省2006年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民间法在珠江上游地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当代价值研究——基于法社会学的思考”(项目主持人:魏建功)研究成果
摘    要:法治是珠江上游地区和谐社会的基石,珠江上游地区存续并有效运行的“民间法”在维持该地区社会秩序、处理社会纠纷和民主法治建设中依然发挥着“国家法”不可完全替代的作用,对于珠江上游地区的和谐社会建设有着其特殊的现代价值。

关 键 词:法社会学  民间法  和谐社会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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