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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个人与政府之间的平等
引用本文:刘天喜,牛昉.论个人与政府之间的平等[J].人文杂志,2002(1):44-49.
作者姓名:刘天喜  牛昉
作者单位:1. 徐州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2.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摘    要:平等关系不仅存在于个人之间 ,而且也存在于个人与政府之间。个人与政府的平等指由宪法和行政法确立的 ,在直接的相互交往中两者具有同等的地位和权利。个人与政府的平等在当代社会主要表现为 ,两者之间利用与贡献 ,权利与责任的一致。个人与政府之间平等的实现 ,既能克服市场的缺陷 ,又能克服政府的缺陷 ;既有助于平等的实现 ,又能促进效率的提高。因而它是平等和效率统一的前提。

关 键 词:个人  政府  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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