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一年一个新台阶三年打开新局面 |
| |
引用本文: | 黑龙江省民政厅.黑龙江省一年一个新台阶三年打开新局面[J].社会福利,2006(8):32. |
| |
作者姓名: | 黑龙江省民政厅 |
| |
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民政厅 |
| |
摘 要: | 2003年8月1日,国务院和民政部颁布实施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实施细则》,标志着我国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制度全面向人性化救助管理制度转型,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我国流动人口管理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面对这次变革,黑龙江省积极响应,不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