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宪法诉讼机制的模式设计及其民主性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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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志刚.中国宪法诉讼机制的模式设计及其民主性论证[J].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6(4):435-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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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志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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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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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建立“复合型”的违宪审查制,即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外设立宪法法院,专司法律违宪性与否的审查大权,确认宪法在普通法院系统中的司法适用力,是完善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一种比较好的方法。该种模式既不违反“议行合一”原则,也不抵触“民主集中”原则,是符合立宪的初衷的。同时,它也是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所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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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复合制 议行合一 民主集中 民主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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