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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与不能犯、危险犯竞合问题探讨
引用本文:蔡晚拴.犯罪中止与不能犯、危险犯竞合问题探讨[J].南都学坛,2008,28(3):139-140.
作者姓名:蔡晚拴
作者单位: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河南,郑州,450002
摘    要:一、犯罪中止与不能犯 不能犯应放在未遂犯中处理,在传统刑法理论中已经成为通说.但是,不能犯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主动放弃犯罪行为,也就是不能犯与中止犯的竞合问题,司法应如何应对,历来是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争议的焦点之一.详言之,不能犯指行为人行为时,客观上根本不可能发生行为人所预期的犯罪结果,但是行为人不知,仍作诚挚努力,实施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对此,在立法未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不能犯理论的多元性与中止犯理论的复杂性反映到司法实践中,常常带来判解的不一致,从而有悖于法治的基本精神.本文试结合典型案例就该问题略作探讨.

关 键 词:犯罪行为  危险  法理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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