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的计发应于个人帐户相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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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剑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的计发应于个人帐户相衔接[J].今日湖北(理论),20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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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剑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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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永济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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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就是统筹基金与个人帐户相结合,而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以来,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一直还是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老办法,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没有任何关系,而在国家不断的完善企业养老金的计发办法的情况下,机关事业养老保金的计发办法越来越不适应形式的发展,因此必须建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养老金计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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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 计发 个人帐户 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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