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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文学合法化与生活诗学——评欧阳文风《短信文学论》
引用本文:李胜清,刘艳芳.短信文学合法化与生活诗学——评欧阳文风《短信文学论》[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6(5):174-176.
作者姓名:李胜清  刘艳芳
作者单位:湖南科技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与社会文化研究基地,湖南湘潭,411201
摘    要: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尤其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传播媒介得以迅速更新换代,作为文化传播重要组成部分的文学传播也随之出现新的现象,继网络文学这种以传播媒介为标志命名的文学现象之后,短信文学进入文学传播领域,成为文学研究不可忽视

关 键 词:短信  文学现象  文学创作  传播媒介  网络文学  合法化  文学研究  诗学  传统文学理论  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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