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文学合法化与生活诗学——评欧阳文风《短信文学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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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胜清,刘艳芳.短信文学合法化与生活诗学——评欧阳文风《短信文学论》[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6(5):174-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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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胜清 刘艳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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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科技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与社会文化研究基地,湖南湘潭,41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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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尤其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传播媒介得以迅速更新换代,作为文化传播重要组成部分的文学传播也随之出现新的现象,继网络文学这种以传播媒介为标志命名的文学现象之后,短信文学进入文学传播领域,成为文学研究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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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短信 文学现象 文学创作 传播媒介 网络文学 合法化 文学研究 诗学 传统文学理论 文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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