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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民主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一致性——对自由主义及其个人主义的批判
引用本文:朱旭红.论社会民主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一致性——对自由主义及其个人主义的批判[J].浙江学刊,2012(3):108-115.
作者姓名:朱旭红
作者单位: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杭州,310025
基金项目:2009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国外社会主义比较研究”(09MLZX001Z)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自由主义的精神实质是个人主义.个人主义特征无论在古典自由主义中还是在现代自由主义中都得到了充分体现.对个人主义进行批判和否定的力量最初主要来自保守主义思想和乌托邦社会主义思想.乌托邦思想家们对个人主义的批判反映出社会主义就是在批判个人主义的基础上产生的.作为社会主义运动中的重要思潮和流派,对自由主义及其个人主义的批判性和超越性是社会民主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共同所具有的本质特性.“社会民主主义”一词是社会主义概念进入政治的结果,其诞生同样意味着对自由主义及其个人主义的批判和变革.同时,社会民主主义的份值观也是以社会主义为取向的.社会民主主义福利国家的实践,使得社会主义因素和特征——对自由主义及其个人主义的批判性和超越性较以往任何一个历史时期在西方民族国家的历史实践中得到了更多的体现.马克思主义批判资本主义的锋芒所指即是作为自由主义核心的个人主义.马恩对个人社会性的揭示体现出对个人主义的批判:个人在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个人不能离开共同体而独立存在;共同体的自由和发展程度决定个人的自由和发展的程度;“自由人联合体”是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个人的共同体社会组织形式.马克思主义把社会主义运动史上对自由主义及其个人主义的批判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关 键 词:自由主义  个人主义  社会主义  社会民主主义  马克思主义  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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