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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文主义家庭法哲学的理论先驱和理论追求——与丁慧教授商榷
引用本文:赵毅,徐国栋.新人文主义家庭法哲学的理论先驱和理论追求——与丁慧教授商榷[J].学术界,2013(4):96-104,286.
作者姓名:赵毅  徐国栋
作者单位:1. 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贵州贵阳550001;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厦门361005
2. 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厦门,361005
摘    要:新人文主义家庭法哲学与新人文主义民法哲学一脉相承,在理论准备上,通过"家庭关系主体不平等说"、"权利能力不平等论"和"民法公私法混合说",消解了"平等原则为民法基本原则"观,造成现行民法体系坍塌;在理论追求上,主张在承认其公法性的前提下实现家庭法对民法的回归,反对家庭关系的私人化,强调国家对家庭关系的介入,以达致对弱者权益之最大保护。新人文主义家庭法哲学基于对传统观念与制度之"解构"容易招致误解,但她自身的出发点和终极目标是"正义"。

关 键 词:新人文主义  家庭法哲学  民法哲学  屈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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