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对劳动保障提出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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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作勇,方潮贵,熊盛文,宣林.和谐社会对劳动保障提出新要求[J].中国劳动,2005(4):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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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作勇 方潮贵 熊盛文 宣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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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辽宁省劳动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 2.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3. 江西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4. 安徽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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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并将其作为新的执政理念。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和谐社会”再次成为热点话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劳动保障工作直接涉及到每一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因此,大力发展劳动保障事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劳动保障部门如何做好这项工作,就此问题本刊邀请了4位从事劳动保障工作的人大代表,根据各省的具体情况,谈谈他们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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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resentatives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NPC)Talk about Harmonious Society and the Work of Labor and Social Secur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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