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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共有物分割与抵押权 
引用本文:于宏伟,李静.论共有物分割与抵押权 [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6(4):61-64.
作者姓名:于宏伟  李静
摘    要:共有物分割有认定主义和移转主义两种立法体例。在分割已设有抵押权的共有物时,采用不同的立法体例对已设的抵押权影响很大。通过对两种立法体例的比较可以看出,认定主义在理论和实践上更加合理。在此基础上分析了采用不同分割方法时抵押权的实现。

关 键 词:共有物分割  抵押权  应有部分  认定主义  移转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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