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件事实认定的程序保障机制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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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海燕.民事诉讼案件事实认定的程序保障机制研究[J].东岳论丛,2012(2):158-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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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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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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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作者主持的2010年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10YJC820151)“民事诉讼案件事实认定机制研究”;刘保玉教授主持的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8BFX070)“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制度衔接与规则协调”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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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诉讼案件事实认定的程序保障机制是为保证裁判者认定案件事实的内在思维机制顺畅运行而予以匹配的相关诉讼模式、诉讼结构和审理模式等外在程序配套措施。为实现民事诉讼案件事实认定的正确性和效率性价值目标,建基于法律商谈理论的协同主义诉讼模式、以证据交换和争点整理作为核心内容的审前准备程序以及庭审程序中的集中审理主义三种程序措施共同架构起了最优化的民事诉讼案件事实认定的程序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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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案件事实认定 协同主义 审前准备程序 集中审理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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