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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问题研究--以诉讼客体单一性原理解析
引用本文:刘仁琦.共同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问题研究--以诉讼客体单一性原理解析[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20(5):94-99.
作者姓名:刘仁琦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基金项目: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诉讼维度中的罪数形态应用研究”(18BFX098)阶段性成果。
摘    要:在共同犯罪案件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实践中,共同犯罪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认定、“共犯量刑平衡”实践规则、共同犯罪人存在认罪与不认罪混杂等情形,限制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运行。回归刑事诉讼客体单一性原理,结合刑法规范,共同犯罪案件中的各共同犯罪人及其犯罪事实,均具有单一性,并具有可拆分性。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本身的程序价值为逻辑起点,应将共同犯罪人“如实供述”限定于“自己的罪行”,限缩使用“共犯量刑平衡”规则,激励主犯认罪认罚,并逐步探索“分案处理”制度,提升诉讼效率,扩大制度适用空间。

关 键 词:共同犯罪  认罪认罚  诉讼客体单一  如实供述  分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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