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前农村宗族的纠纷解决功能——以重庆东部某村落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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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骆东平.论当前农村宗族的纠纷解决功能——以重庆东部某村落为例[J].兰州学刊,2009(11):164-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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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骆东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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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三峡大学,政法学院,湖北,宜昌,44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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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农村宗族在纠纷解决中的权威性、在诸如村民讨薪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强大的交涉能力而带来的有效性以及低廉的纠纷解决成本而形成的村民对之的现实可及性支撑了农村宗族纠纷解决功能的发挥,也使得宗族在当下村民的纠纷解决资源布局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同时,宗族的纠纷解决功能也形成了对国家纠纷解决能力不足的有效补充,进而促进了国家对社会秩序的有效控制,也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因而有限度的认可宗族的纠纷解决功能就成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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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宗族 纠纷解决 交涉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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