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职工不履行资产承包合同企业可解除劳动合同
引用本文:杨钧.职工不履行资产承包合同企业可解除劳动合同[J].中国劳动,2001(2):32.
作者姓名:杨钧
摘    要:申诉人何某原系江苏省靖江市某乡供销社(以下简称供销社)工人.1996年9月,何某与供销社签订了为期10年的劳动合同.1997年9月,双方签订了期限为3年的资产承包合同.合同约定何某承包供销社南货商场门市部土产柜组,按期足额缴纳承包款.第一年的承包款21000元,何某已缴清.第二年承包期间,何某以供销社欠其股金为由,未按时足额缴纳.至1999年7月,何某尚欠供销社承包款4140.37元.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