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辨误两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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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晓斌.《续资治通鉴长编》辨误两则[J].晋阳学刊,2003(1):106-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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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晓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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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委党校文史教研室,陕西,西安,71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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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卷248熙宁六年十二月壬申,“三司言:新法所增吏禄,除旧请外,岁支钱一十七万一千五百五十三缗有奇(原注:《旧录》止云三十万,今从沈括《笔谈》详书之。)”(中华书局点校本,第18册,页6052)按:此条增支吏禄钱数有误,其中既有点校本失于校勘之处,又有李焘本人之失误。《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75《增吏禄》(《宋史萃编》本,页2416)、《宋会要辑稿·职官》57之93误入之《九朝纪事本末》(按:即《长编纪事本末》)所载熙宁六年此数均为“三十七万一千五百五十三缗有奇”,据此可证,“一十七万一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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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稿时间: | 2002年10月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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