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德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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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莉
,杨浩文.论道德的价值[J].齐鲁学刊,19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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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莉 杨浩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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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一) 伦理学界一般从道德的功能来理解道德的价值,认为道德的主要功能是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于是便得出结论,说道德的价值就在于它的调节功能。由于对道德功能认识的偏颇,从而对道德价值的归结发生了偏差。传统观点所说的调节,往往是指用已有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这种观点对道德的功能来说,实在是一种束缚。对约束的正确理解,应是人们的行为受客观必然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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