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少数民族政权对古代封建社会法制建设的影响和贡献 |
| |
引用本文: | 饶燕文,钟俊.论少数民族政权对古代封建社会法制建设的影响和贡献[J].社科纵横,2004,19(6):37-38. |
| |
作者姓名: | 饶燕文 钟俊 |
| |
作者单位: | 兰州大学,甘肃,兰州,730000 |
| |
摘 要: | 北朝是第一个统一中国北方的少数民族政权。北朝法制建设成果颇丰 ,为隋唐以后封建社会法制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辽、西夏、金、元各北方少数民族政权通过对内地汉族传统法律制度的学习效仿 ,创建了自己的法制 ;又结合民族的特点和习惯 ,丰富了民族法制的内容。清朝是第二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全国性封建政权 ,它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中国古代传统的封建法律制度
|
关 键 词: | 少数民族政权 法制建设 影响和贡献 |
文章编号: | 1007-9106(2004)06-0037-02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