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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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卓锦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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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福州3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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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合并有吸收合并、创立合并和控股合并三种主要形式。吸收合并和创立合并的结果都只留下一个单一的法律主体和会计主体 ,控股合并所生成的母子公司则都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和会计主体。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 ,合并后都必须进行会计处理 ,以反映整个经济实体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成果。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 :购买法和权益集合法。合并方以现金、票据和其他资产或债权作为合并代价 ,实现合并 ,应采用购买法 ;如果合并方完全用自己的普通股票交换对方几乎全部的普通股 ,以实现双方股权上的集合 ,这时应采用权益集合法。在购买法下 ,合并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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