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四川民族地区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法律思考——以泸定县农村为个案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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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袁晓文,易武.对四川民族地区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法律思考——以泸定县农村为个案分析[J].天府新论,2000(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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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晓文 易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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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民族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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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拟就泸定县农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法律上的探讨 ,以泸定县这个点来剖析四川民族地区的土地承包问题 ,并希望对类似地区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完善有所帮助 ,有所裨益。一、关于土地承包的证件问题泸定是 1984年前后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当时土地承包的证件是县人民政府制发的《承包土地使用证》 ,发证机关是县政府 ,使用人是农户。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 ,该证对稳定人心 ,促进家庭联产责任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家庭联产责任制实行了十多年的今天 ,该证的局限性和法律上的弊端不断显现出来。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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