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态补偿的法制保障与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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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寰 周玉林 罗子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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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黄寰(成都理工大学,四川成都,610059);周玉林(社会科学家杂志社,广西桂林,541001);罗子欣(四川大学文新学院,四川成都,61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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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区际生态补偿论",四川循环经济研究中心项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重大委托项目,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资金和"成都理工大学中青年科研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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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制度供给是生态补偿的持久动力,面对区际差异与我国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只有充分依赖法律制度的有力支撑,才能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者提供更合理的生态补偿,从而实现区域的协调、人与自然的和谐.这种法律保障既要优化现有环境法律法规,同时可以在目前加紧制订<生态补偿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制定<生态补偿法>,以此切实指导区际生态补偿的顺利实施,完善资源环境法律体系,增强我国资源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现实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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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态补偿 资源环境 法制保障 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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