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进程中的人文精神流失及补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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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长山.法治进程中的人文精神流失及补救[J].学习与探索,2005,1(5):1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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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长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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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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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众所周知,法律、道德和宗教是人类社会最主要的三种规范.法律没有道德那样"崇高",也没有宗教那样"神圣",而是时刻立足于现实的"世俗人"和"世俗社会".它注重人的具体行为,通过调整并保障社会成员的权利和利益而达致一种稳定合理的社会秩序,因而,法律的核心关怀必然是人.马克思认为,法律是人的行为本身的必备规律,而"在民主制中,不是人为法律而存在,而是法律为人而存在;在这里,人的存在就是法律"1](P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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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现代性 人的全面发展 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 共产主义 消费文化 法律 意识形态 |
文章编号: | 1002-462X(2005)05-00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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