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维护职工权益部门联动机制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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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无.关于建立维护职工权益部门联动机制的通知[J].劳动理论与实践,2014(11):3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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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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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四川省公安厅; [4]四川省司法厅; [5]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6]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7]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9]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10]四川省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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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川人社办发〔2014〕258号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司法局、卫生计生委、国资委、安全监管局、中级法院、检察院和总工会:根据省领导的批示要求,为做好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维权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司法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资委、省安全监管局、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和省总工会决定建立维护职工权益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和配合,及时妥善处理重大职工维权案件尤其是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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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民工维权 安全监管局 城乡建设厅 司法局 人力资源 人社 联动 总承包企业 工会组织 劳务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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