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模式的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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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华君,徐奎祥,逄春开.胶东模式的特点[J].山东社会科学,19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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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华君 徐奎祥 逄春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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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烟台市委党校,中共烟台市委党校,中共烟台市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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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胶东人民走出了一条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新路子,创造了以集体经济为主体,农业经济为依托,乡镇企业为支柱,发展出口商品为导向的系统协调型农村经济模式.1.集体经济为主体.胶东农村以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以专业化分工为前提,以承包体为细胞,承包合同为纽带,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在改变原有生产关系为基本特征的农村第一步改革中,集体经济不仅没有受到削弱,反而不断得到加强.1987年,集体经济总收入占农村社会经济总收入的69%;集体固定资产总值占农村社会固定资产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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