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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文学中的“个性”和“情”
引用本文:陈良运.魏晋南北朝文学中的“个性”和“情”[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5).
作者姓名:陈良运
摘    要:中国文学发展到魏晋南北朝,终于进入到了“文学自觉的时代”。章培恒先生认为“人的自我意识加强是最引人瞩目的。这表现为:在一定程度上对个人价值的新的认识和对违背传统道德观念的个人欲望的肯定。因而呈现了若干新的特色”。我赞成这一观点。首先,魏晋南北朝(以下简称六朝)的文学作品中,比较明显地体现了作家对人的个性的尊重,赋予表现的对象以较强的自我意识。六朝三百六十年间的文人、作家,都敢于并且善于标榜和张扬自己独特的——狂放或怪诞、清高或倨傲等形形色色的个性,这就有嵇康的“性有所不堪,真不可强”、陶渊明“违己讵非迷”的倔强之词;这就有《世说新语》中《豪爽》、《任诞》、《简傲》、《排调》、《忿捐》等篇,记载的各种趣人趣事或怪人怪事。隋朝的李谔与王通,曾把六朝相继复亡的责任,追究到这种个性的自由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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