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官吏赃罪考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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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乃华.秦汉官吏赃罪考述[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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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乃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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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秦汉时代,赃罪是指一切用非法手段取得财物的行为。本文仅研究官吏的赃罪。众所周知,官吏的合法收入是俸禄,而俸禄是受等级限制的,有限的。要满足无限的对财富的需求和欲望,只能靠法律外的手段。用法律外的手段取得财物的行为,即赃罪。“府库空虚于上,百姓贫贱于下,然而奸吏富矣。”“吏不廉平则治道衰”。因此同赃罪作斗争,是封建国家对官吏进行法律控制的一个重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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