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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诈骗罪疑难问题研究
作者姓名:赵远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100875
摘    要:保险诈骗罪认定方面的疑难问题尤为复杂和重要而值得探讨。在主体方面,保险诈骗罪应为特殊主体,而单位构成保险诈骗罪应具备三个特征:在主观方面,保险诈骗罪必须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且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在客观方面,保险诈骗罪的行为方式可以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在犯罪停止形态上,保险诈骗罪应以是否骗取到数额较大的财物作为区分既遂犯与未遂犯的标志;而对于内外勾结共同诈骗保险金的行为,应以其是否利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条件,区分其是否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关 键 词:保险诈骗罪  主观  客观  特殊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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