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务系列谈(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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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符正成.社区服务系列谈(之二)[J].社区,2009(10):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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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符正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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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调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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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把社区服务定位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一部分。那么,哪些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属于社区服务范畴?社区服务由哪些部门承担?如何管理与实施?本文围绕这些问题进行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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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区服务工作 公共管理 公共服务 服务定位 服务范畴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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