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论我国公立高校管理权的法律定位——以私权力(社会权力)为核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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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刁胜先 刘仲秋 李文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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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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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1世纪中国高校管理改革与法制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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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公立高校管理权具有权力、权利和自主属性,但不是公权力、私权利和大学自治权.所以在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应以私权力(社会权力)为核心定位高校自治权,这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高校管理权转化为高校自治权;(二)高校自治权应是一种私权力,是具有社会权力属性的私权力,一种扩大的私权,也是国家权力的私法化;(三)以私权力为核心建构我国高校自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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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校管理权 高校自治权 私权力(社会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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