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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哲学的主体性原则
作者姓名:李进
作者单位:井冈山学院政法系,江西,吉安,343009
摘    要:《老子》哲学以“道”为最高范畴,“道”的本质内涵则为“自然”,是为“道法自然”;而“自然”乃是自本、自根、自主、自成、自由之义,深蕴主体性思想的义理。由于“道法自然”的命题最终归结为“人法自然”,故“自然”的理念实为《老子》哲学的主体性价值原则,透露出对人之主体性的重视与强调。

关 键 词:自然  主体性  主体性原则
文章编号:1004-6917(2005)08-0027-03
修稿时间:200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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