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事实与价值关系的二元论及其规范意义
引用本文:贾中海,曲艺.事实与价值关系的二元论及其规范意义[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5(3):118-125,174-175.
作者姓名:贾中海  曲艺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基金项目:吉林大学2012横向项目(2012[3631])
摘    要:"休谟问题"不是一个有关推理有效性的逻辑学问题,而是理性与规范之间关系的元哲学问题,是指涉社会规范体系合法性的依据和源泉问题。休谟的事实与价值关系的二元论取消了对价值进行理性判断的可能性,波普尔以休谟的事实与价值二元论为基础,进一步深化了对事实与价值关系一元论的逻辑批判,阐述了批判理性主义的事实与规范关系的二元论,为自由传统奠基。历史决定论根本性逻辑错误就是坚持了事实与价值一元论,把"是"与"应当"混为一谈;休谟和波普尔的事实与价值关系的二元论对20世纪西方伦理学、政治哲学甚至后现代主义哲学文化思潮均产生重大影响,后现代主义的哲学批判与休谟走的是同一条路,它坚持事实与价值关系的二元论,批判和拒斥事实与价值关系一元论的理性主义,对同一性哲学采取批判立场,倡导非同一性、差异性、多样性,以此捍卫人的独立性和自由。哈贝马斯以交往理性守护基于启蒙精神的现代性也不成功。后现代主义试图摆脱"现代性"对人的压迫与控制的消解意义应该肯定。但在思想文化和价值领域陷入相对主义、怀疑主义、悲观主义,导致崇高与意义的彻底失落。

关 键 词:休谟问题  事实与价值  理性  二元论  后现代主义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