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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元气”论的美学内涵
引用本文:苏宁.康有为“元气”论的美学内涵[J].天府新论,2006(6):132-135.
作者姓名:苏宁
作者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文学所,四川成都,610072
摘    要:康有为从建立在"大同"社会理想上的独特的文化体系和思维方法出发,发展出以"元"为核心范畴的审美意识."元"是本体"其道以元为体,以阴阳为用",起于天地,现于神明,又和于人的内在精神,成为具有审美必然性的浩然元气.从认识论看,"元"具有神圣性,人格性.有"元"而后有"心","元气"即"知气"."元"的审美范畴是人格化的,对"元"的体认通过生命的感悟,天道、地道、人道统一,形成三位一体的审美境界,天人一体,四海一家.在"元气"论基础上建立的"大同"理想,与康德"道德理想社会"相通,从而使美从"元"的本体性走向了人间性,使美的本质安放在了人间世界的立意上.可以说康有为的哲学思想是审美化社会理想的哲学表述,这正是康有为哲学现代性启蒙思想的体现.

关 键 词:康有为  “元气”论  大同社会  审美内涵
文章编号:1004-0633(2006)06-132-04
修稿时间:200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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