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犯罪数额标准的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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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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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上海,200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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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刑法中有关犯罪数额标准的规定存在许多缺陷,无法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也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诸多不便。为此,应当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犯罪数额标准,保持刑法的稳定性和统一性;对社会危害程度相似的不同罪名规定大致相同的犯罪数额标准和对应的法定刑幅度;借鉴国外的相关立法经验,在我国建立犯罪数额等级体系以实现罪刑关系的科学化和精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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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犯罪数额标准 确定原则 立法完善 |
文章编号: | 1003-0751(2006)03-0107-03 |
修稿时间: | 2005-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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