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警示 也要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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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柱生,兰有斌.有警示 也要赔偿[J].经营管理者,2007(3):8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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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柱生 兰有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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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前不久,我到一家超市购物时,不知该超市正在清洗地板,一进门便因地上的清洗液打滑摔了一跤,造成右手鹰嘴骨粉碎性骨折,花去医疗费用30000余元。当我向超市索赔时,超市却以其在门口立有一块牌子标有“正在打扫中,请注意安全!”,是我自己不小心滑倒为由而拒绝赔偿。当时确实有这么一块牌子,但放在距离大门两米处一个不显眼的位置,以至我没有看到。请问:超市究竟应否担责?——宋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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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位置 大门 距离 赔偿 安全 索赔 医疗费用 粉碎性骨折 鹰嘴 打滑 清洗液 地板 购物 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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