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伦理法制化现状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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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春玲.我国行政伦理法制化现状分析[J].决策与信息,2010(10):2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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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春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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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咸阳师范学院政治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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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咸阳师范学院2006年科研立项“关于行政伦理法制化的研究(项目号:06XSYK241)”系列论文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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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般认为,政府部门腐败主要是公职人员的道德败坏,从而损坏国家与人民的利益。所以只要对公职人员进行伦理道德教育就可以减少或避免腐败的发生。实际上,伦理道德作为一种软性的约束,存在自身的缺陷。要加强公职人员行政伦理素养,只有通过法律的刚性措施与伦理的软性结合,才有利于从根本上防治腐败,从而有利于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国以来,我国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也存在一些问题,要从行政伦理立法、执法、监督和道德教育几个方面继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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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伦理 法制化 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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