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代理若干法律问题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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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大晴. 政府采购代理若干法律问题探析[J]. 江汉论坛, 2004, 0(7): 128-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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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大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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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盐城师范学院法政系,盐城,224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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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政府采购法》创造性地构建了政府采购代理制度。从本质上讲,政府采购代理仍然属于民事代理,但它又具有自身的特征:即采购代理机构主要为独立的事业法人,代理标的范围的广泛性,代理行为的非营利性,代理过程的公开性。因而,政府采购代理除具有一般民事代理的基本功能外,还负载有节约采购资金、促进公平竞争、遏制腐败等特殊的法律功能。而且,政府采购代理的内、外部法律关系在法律适用上也呈现出诸多独特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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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采购代理 法律特征 法律功能 法律关系 |
文章编号: | 1003-854X(2004)07-0128-04 |
Probing into Several Legal Issues about the Agency of Government Purcha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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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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