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与融合:论藏区刑事和解制度构建 |
| |
引用本文: | 张有亮,赵龙,刘文祥.冲突与融合:论藏区刑事和解制度构建[J].牡丹江大学学报,2011(9):58-60. |
| |
作者姓名: | 张有亮 赵龙 刘文祥 |
| |
作者单位: | 兰州理工大学 |
| |
基金项目: | 兰州理工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Q201019) |
| |
摘 要: | 藏区刑法实施与藏族传统习惯法二者兼容性的演绎最完美结合,应该是藏区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刑事和解制度在藏区的创建,必须符合藏族人民根本利益和构建和谐藏区的基本要求。构建藏区刑事和解制度,需要兼顾完善刑法体系内外两因素,对藏民族传统习惯法与国家刑法之间的冲突提供一个对话平台,为刑法和藏区习惯法相融合提供便捷途径,藏区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亦是个循序渐进的"融合工程"。
|
关 键 词: | 冲突与融合 藏区 刑事和解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