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全日制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法律保障——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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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秀凤.论非全日制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法律保障——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中心[J].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7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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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秀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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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济南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22 [2]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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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非全日制劳动者权益保护研究”(09BFX059);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山东省非全日制用工劳动保护现状及对策研究”(09CFXZ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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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保障主要体现在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和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支付保障两个方面。各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中包含的内容差异很大,不能直接反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水平。整合地方立法资源,把均等待遇原则作为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条件适用的指导原则,统一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构成要素,是规范和促进非全日制用工发展的首选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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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报酬权 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均等待遇原则 法律保障 |
Study on the Legal Protection of Part-time Employee's Right of the Labor Compensation:Take the Minimum Hourly Wage Rate as an Examp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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