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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警部门在事故处理中进行了两次调解后,就可不再调解了吗
引用本文:谢应轩,谢泽洪.公安交警部门在事故处理中进行了两次调解后,就可不再调解了吗[J].社区,2003(21):53-53.
作者姓名:谢应轩  谢泽洪
摘    要:编辑同志:我哥两年前离开家乡去广东打工,但是,至今一直没有任何音信,家里人刊登了寻人启事,还是没有听到他的下落。最近,我哥哥的妻儿以他失踪为由,准备分割他的财产,遭到我父母的反对。请问:失踪人的财产能继承吗?刘国伟刘国伟同志:失踪人的财产是不能继承的。我国《继承法》第2条明确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而失踪人只是下落不明,不能确认其死亡,所以,他的财产不能继承,但应设立代管。我国《民法通则》第21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所以,公民失踪后,上述亲属…

关 键 词:失踪人  财产继承  《民法通则》  《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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