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编辑同志:我哥两年前离开家乡去广东打工,但是,至今一直没有任何音信,家里人刊登了寻人启事,还是没有听到他的下落。最近,我哥哥的妻儿以他失踪为由,准备分割他的财产,遭到我父母的反对。请问:失踪人的财产能继承吗?刘国伟刘国伟同志:失踪人的财产是不能继承的。我国《继承法》第2条明确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而失踪人只是下落不明,不能确认其死亡,所以,他的财产不能继承,但应设立代管。我国《民法通则》第21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所以,公民失踪后,上述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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