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袁宏毅同志在《关于“物质”定义的探讨》(《内蒙古社会科学》1981年第4期)一文中,提出了如何理解列宁的物质定义和如何表述物质概念的问题,读后很受启发。我也本着探讨的精神,对该文提出一些商榷意见,请袁宏毅同志及其他同志教正。 一、如何理解列宁的物质概念? 《探讨》一文说,“列宁的物质定义是属于认识论范畴的,而且是作为主观唯心主义认识论的对立面出现的,所以这一定义的任务不是回答世界本原是什么的问题”,并从三个方面来论证上述观点。现在按照该文行文的顺序,考察一下该文的观点是否符合列宁的本意。 第一,从列宁物质定义的产生过程看,列宁的,物质概念是“哲学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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