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唐律释文》及其文献价值
引用本文:岳纯之.论《唐律释文》及其文献价值[J].兰州学刊,2014(4):61-65,115.
作者姓名:岳纯之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宋刑统》校证”的阶段性成果之一。(项目编号:13FFX015)
摘    要:《唐律释文》原为宋人此山贳冶子为学习《宋刑统》而编纂的《宋刑统释文》,后经元人王元亮重编而附入《唐律疏议》。《唐律释文》现有两种版本系统,一是至正本系,一是文化本系,文化本系更原始一些,应是沿袭了最早的泰定本《唐律释文》,至正本系则是文化本系所代表的泰定本的修正版。《唐律释文》错乱严重,文化本尤甚,但仍对学习、校勘《唐律疏议》《宋刑统》及解决某些学术问题有一定价值。

关 键 词:《唐律释文》  至正本  文化本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